南阳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精神,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宛政办〔2017〕50号)要求,结合市卫生计生委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推进政务公开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及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推进政务公开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三)工作目标
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目标是:2017年,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完善政务公开组织体系,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方式,建立依申请公开配套制度,规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协调机制,建立工作机构健全、工作运转顺畅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2017-2018年,整合各级政务信息资源,继续完善官方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完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到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众参与度高,以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公开
1.完善公开目录。各县区卫计委、市直各卫生计生单位要认真做好政务(院务)公开、办事公开等工作,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规范和细化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设置,规范和细化向社会公开、向患者公开、向内部职工公开等内容,规范和细化信息的采集、编制、审查、公开、管理等流程。
2.及时更新信息。及时更新完善相关数据,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卫生计生政务信息,各县区卫计委、市直各卫生计生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各县区卫计委、市直各卫生计生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不能当场答复的,应于15个工作日内答复。
3.拓展公开渠道。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短信平台、咨询热线、公开公示栏、电子信息屏等多渠道传播信息,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卫生计生政务信息。加强医患沟通等各项便民服务工作,完善医疗服务咨询和投诉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减少医患矛盾。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关切问题的回应工作。
(二)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1.同步制定解读方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同步制订解读方案,确保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公布,特殊情况下公布解读材料最迟不得超过政策文件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
2.及时传递权威信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应通过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注重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做好舆情监测引导。要组织做好本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系统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2.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遇见重大事件、重要舆情,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各卫生计生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向市卫生计生委报告,市卫生计生委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涉事地区和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要查明情况,落实整改,通过主流媒体积极回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遇到突发事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疫情等,负责处置的地区和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职责,快速反应、争取时间,根据处置进展,及时发布公开。
(四)推进权利运行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卫生计生委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卫计委年度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对重点改革任务、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和任务节点,公布取得成效、工作举措,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要求,推进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
(五)推进行政审批公开
1.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通过卫计委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做好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推进医疗卫生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
3.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县区、各单位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组织体系,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及时根据相关要求,逐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办理责任人员及时限要求,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和网站建设、政务微博微信管理等工作。
(二)加强督查审查。各县区卫生计生委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评价工作。要将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相关业务工作监督检查范围,对各卫生计生单位信息公开落实工作加强跟踪督查和推进落实。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要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工作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三)加强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舆情收集回应等相关制度。要充分发挥卫生计生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卫生计生部门门户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加强卫生计生值班电话管理,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加强卫生计生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配备人员力量,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卫生计生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附件:南阳市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台账
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7月20日
附件
南阳市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台账
序号 |
公开事项 |
责任科室 |
完成时限 |
1 |
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
行政审批窗口 |
长期公开 |
2 |
公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
办公室 |
长期公开 |
3 |
“双公示”制度 |
办公室 |
长期公开 |
4 |
医疗卫生信息公开 |
医政科 |
长期公开 |
5 |
重点内容公开 |
办公室 |
长期公开 |
6 |
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
办公室 |
长期公开 |
7 |
依申请公开 |
办公室 |
长期公开 |
8 |
行政复议 |
监督科 |
长期公开 |
9 |
行政诉讼 |
监督科 |
长期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