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基本医疗卫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2018年10月9日


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宛政办明电〔2018199号)要求,市卫生计生委结合省卫生计生委目标任务,根据本部门业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分析及思路目标

对照豫政办〔201848号文件,基本医疗卫生领域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良好,但仍存在公开渠道狭窄、政策解读不够及时、系统内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等问题,针对问题,确定推进基本医疗卫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思路和目标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省卫生计生委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建立和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做好不予公开事项保密工作,不断提高重大决策参与度和政府部门公信度全面推进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二、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卫生计生委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加强2013-2018年中央投资卫生建设项目月报表公开工作,起止年限要精确到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要求,推进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

)推进行政审批公开

一是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通过卫计委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做好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二是推进医疗卫生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

(五)及时传递权威信息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应通过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对公共医疗卫生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公开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发布健康热点科普知识文章、视频信息、疾病应急救助工作进展情况、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健康扶贫年度主要任务及工作督导情况。

三、组织保障和监督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组织体系,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及时根据相关要求,逐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办理责任人员及时限要求,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和网站建设、政务微博微信管理等工作。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依法依规严格审查要公开的政府信息,重点加强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问题。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并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三)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组织市直各卫生计生单位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规范和细化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设置,规范和细化向社会公开、向患者公开、向内部职工公开等内容,规范和细化信息的采集、编制、审查、公开、管理等流程。建立完善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