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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19年农村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家庭子女中招加分工作的意见
信息来源:南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5-17

宛卫〔2019〕88号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社会事业局、卫管中心):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基二〔2019〕341号)文件规定,现就我市2019年农村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家庭子女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 严格落实政策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二、 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农村计生家庭中招加分申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当地申报对象档案资料管理,从制度、程序、人员信息等方面严格履行申报、核实、汇总上报等职责,要及时协调与配合当地教育部门的工作,确保在其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内,做好农村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家庭中招加分工作。

三、 重视宣传服务

高度重视做好中招加分工作的宣传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考生父母及时了解到这一针对农村计生家庭的惠民政策和信息,做到政策知晓率达到100%,确保没有出现一例因不知晓政策而错过加分优惠的情况发生。

四、 强化工作制度

县、乡、村三级要建立完善的申报、确认和管理制度。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在教育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向村计生管理人员、乡镇计生部门提出申请,乡村计生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人出具联合担保人或其他形式的证明,在村计生管理人员和乡镇计生部门核实的基础上由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独生子女证明或政策内双女证明,考生凭此证明向教育部门申请加分。村计生管理员、乡镇计生工作人员和联合担保人对其出具的独生子女或双女家庭的真实性负责。

五、严肃责任追究

要严格维护招生工作和计生惠民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情况发生。要明确申报对象父母为第一责任人,联合担保人员是考生父母生育情况真实性的直接负责人,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2004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2012年1月5日修正)中“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获得加分资格的行为认定为考试作弊处理;对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的规定,对违规的考生和父母以及担保人进行处理和责任追究。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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