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智慧卫监”在线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属医疗机构、市卫生计生监督局: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健康体检机构管理促进健康体检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913 号)、《河南省卫健委关于印发“智慧卫监”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 通知》(豫卫监督〔2019〕17 号)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快推进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资源共享的通知》(豫卫监督〔2019〕18 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智慧卫监” 在线监督、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从业人员健康综合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建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加快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进程,探索“互联网+监管” 新手段,4月份,河南省卫生健康委与南阳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签订《河南省“智慧卫监”试点单位共建协议》,决定通过两年努力,打造在线监测、在线监控、移动执法、远程交互、快速反应于一体的全方位、立体化现代卫生监督执法新格局。 结合我市情况,决定在医疗废物处置、放射卫生监督等重点领域开展“智慧卫监”试点工作。
1.在线监督建设目标。根据“智慧卫监”建设要求,南阳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建设“智慧卫监”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全市医疗机构采取试点先行、分批次、分阶段安装“医疗废物在线监控系统”、 “放射场所在线监控系统”终端设备。
医疗废物在线监控系统。采用物联网技术对院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处置进行全程闭环监控管理,提供物品标识、物品识别、处置监 控、流失追溯、指标管理和统计分析查询等功能,实现院内医疗废物处置规范化、标准化。
放射场所在线监控系统。建立基于物联网技术的一体化AI智能识别抓拍系统,通过AI摄像头智能识别,抓拍放射诊疗人员在放射诊疗活动中未按照要求为患者提供防护设备的违法行为,通过现场智能语音提醒,督促放射诊疗人员及时为患者提供防护。
2、在线监督建设时间。2020年 11月底前,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完成相关业务管理平台建设。2021年 3月底前,25家医疗废物、17家放射场所在线监测试点单位(名单详见附件)完成本单位在线监督终端设备安装,并接入市监督局“智慧卫监”对应业务管理平台。2022年4月底前,市中心城区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一级)及其他县区至少50%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完成在线监督终端设备安装,并接入市卫生计生监督局“智慧卫监”业务管理平台。
3、在线监督资金安排。“智慧卫监”相关业务管理平台的建设费用由省市专项资金承担;医疗机构在线监督终端设备建设数量和建设标准由市卫生计生监督局根据卫生监督工作需要确定,所需终端设备的建设费用由各医疗机构承担。
依据“整体规划、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建成覆盖全市的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按照统一管理平台、统一数据标准、统一功能规范的要求, 从市到县区逐步建立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系统,实现卫生监督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实现卫生监督信息社会共享,增加依法行政的社会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内容。
被监督对象自查自律上报系统通过开发微信小程序,实现被监督单位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上报依法经营活动事项,对于不能按时上报的被监督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可以提高被监督单位的行业自律性,有效化解监督员人手不足的现状。
统计决策分析系统。对资源共享数据库的各类数据从各个维度进行分析,方便行政部门、监督机构对辖区内各项监督业务指标进行全局把控和科学决策。
信息公开管控系统。资源共享系统既实现数据管理又可进行数据公示,部分敏感数据或涉及个人隐私数据通过数据对外发布管理系统进行脱敏设置后对外发布。系统能够通过参数配置实现对外数据发布的灵活定制及隐私保护。
门户及微信端应用系统。以移动互联网思路结合微信公众号这种常见的应用形态,将业务工作与公众号结合,将部分应用迁移至手机终端。监督人员可通过自身账号快速登陆系统开展业务办理,社会用户可通过关注公众号进行信息查询。
2、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建成覆盖全市的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3、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任务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统筹工作。市卫生计生监督局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规划、卫生监督信息标准和各类业务应用软件标准规范, 在行政部门安排下督导全市平台建设工作,建设市级(含市辖区) 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负责建设本级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负责职责范围内监管对象的信息采集工作,实现本级平台和市级平台数据无缝对接,负责职责范围内医护等人员照片采集及制定本地二维码公示、张贴标准,督促辖区管理相对人按照标准张贴统一生成的二维码。按照平台要求,各医疗机构按标准要求积极采集医护等人员信息,确保按时录入系统。
有条件的单位在符合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功能规范等要求下,可以深度开发相关业务应用软件。
(三)被监督对象的行政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健康证明管理系统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依法行政,转变工作职能,简化群众办事流程。决定以“智慧卫监”为基础, 建设“南阳市被监督对象的行政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健康证明管理系统”(简称:行政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综合管理系统)。
1、行政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综合管理系统建设规划。2021年6月底前,利用智卫生监督智慧监管平台,对各被监督对象的行政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到期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平台端每天自动从信息库检巡各被监管机构、从业人员信息,以及许可证、健康证效期信息,对许可即将过期、失效的对象自动发送提醒短信(或微信),提醒内容由监督机构自定义设置,给予到期倒计时、办理地点、联系方式、逾期责任预警等信息。被监督对象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可以根据手机短信或微信提醒及时进行办理,使监督管理方面更具针对性,提高工作效率,能够有效减少逾期校验违法案件发生。在有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简称:体检机构)中,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健康证明管理工作,规范体检机构检查行为, 完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管理,提供方便、快捷、规范的健康证明办理服务和面向社会的查询服务。
2、统筹安排从业人员健康综合管理系统建设。为统一管理 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的相关工作,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委托第三方开发全市“从业人员健康综合管理系统”,供各体检机构有偿使用。系统收集保存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信息,制作健康证,统计汇总相关数据等。
各体检机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健康检查流程,安排专职系统管理人员,确保“从业人员健康综合管理系统”正常使用,并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信息在“从业人员健康综合管理系统”登记存档,所有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 2 年。
3、统一健康证明证件样式。健康检查合格者,由体检机构发放全市统一制式的南阳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必须带有个人二维码信息及“南阳卫生计生监督”二维码信息。样式如下:
(样卡尺寸:长 86mm,宽:54mm ,制卡时体检单位的章须制作在卡上。)
4、统一从业人员健康查询入口。面向社会公示统一的查询平台,南阳市查询平台“南阳卫生计生监督” 微信公众号。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务必将此项工作作为改善民生、依法行政、优化管理,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及责任科室人员、加强工作协调。要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全面、高效、有序推进,务求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保障,统筹管理。要将“智慧卫监”在线监督等建设工作、设备购置、应用推广和人员培训等经费纳入年度信息化建设工作预算。 要有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既熟悉卫生健康监督业务,又掌握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为“智慧卫监”等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才保障。要在运行可控的前提下,采取自主建设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完成任务目标。
(三)严格管控,确保安全。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将网络信息安全与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确保“智慧卫监”等工作可靠、高效、持续发展。
(四)加强指导,积极推进。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快推进建设。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卫生计生监督局要加强督导和技术指导,对发现有影响工作推进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南阳市医疗废物在线监测试点单位名单
2.南阳市放射场所在线监测试点单位名单
南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1
南阳市医疗废物在线监测试点单位名单
市直:10家
南阳市中心医院、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南阳医专第二附属医院、南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南阳市口腔医院、南阳南石医院、南阳张仲景医院、南阳市中医院 、南阳胸科医院、南阳爱贝尔妇产医院
卧龙区:8家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区医院、卧龙区妇幼保健院、卧龙区第一人民医院、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蒲山医院、南阳天伦医院、南阳卧龙瑞和医院、南阳市不孕不育医院
宛城区:7家
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宛城区第一人民医院、宛城区第二人民医院、宛城区第三人民医院、宛城区妇幼保健院、宛城区中医院、宛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2
南阳市放射场所在线监测试点单位名单
市直:12家
南阳市中心医院、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南阳医专第二附属医院、南阳医专第三附属医院、南阳南石医院、南阳市中医院、南阳张仲景医院、南阳市高新区医院、南阳卧龙医院、南阳美年大健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示范区综合门诊部、南阳市骨科医院、南阳市口腔医院
卧龙区:3家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区医院、卧龙区妇幼保健院
宛城区:2家
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宛城区中医院
南阳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