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卫生健康委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书

为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树立诚信政府形象,南阳市卫生健康委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如下承诺:

1.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来我委(含行政审批中心卫健委窗口)或电话办理、咨询相关事项,第一位接待或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要负责接待或引导、转接到相关职能科室受理;如不属于本部门业务工作范畴,要释明承办单位。要做到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办事程序、所需申报材料,并提供相关格式文本,指导示范填写,保障群众知情权。

2.提升行政审批效能。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全部纳入综窗受理、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行“阳光审批”,审批事项和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实行监督执法首违不罚制。监管对象第一次有轻微违法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及不良社会影响的,本着教育整改、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营造培育守法理念的原则,依法依规不予行政处罚,着力营造亲清政商关系。

4.依法文明行政。在服务办事群众过程中,做到语言文明、行为得体、态度端正、热情友好、耐心细致、服务周到、办事快捷、一视同仁,严格按照办事流程提供优质服务。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公正办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推行责任追究制。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究责必严,对工作中违反办事流程、应办不办、超时办结、服务态度不好和违规执法的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我们将以“全省最优、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为目标,竭力将南阳市打造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城市名片,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