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中心城区二次供水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卧龙区、宛城区卫健委、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示范区卫生管理中心,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监督局:

为切实加强中心城区城市居民生活饮用水特别是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解决二次供水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南阳市城市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中心城区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及相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卫健委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闫广州为组长的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责任分工(见附件)。卧龙、宛城、高新、示范区及委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依照法定职能,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工作,落实并反馈情况 切实抓好中心城区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监测与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

二、坚持分级负责,落实属地管理

卧龙、宛城、高新、示范区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积极协调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对各辖区的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进行排查核查,摸清底数,建立完善各个单位的底档及台账,明确各业主单位主体责任,查找分析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做到资料完善、底数清楚、问题查找全面、部门信息共享。市卫健委机关科室加强督导指导,市卫生计生监督局、疾控中心要做好相关的技术支持指导,共同形成合力监管。

三、加强监督监测及管理,加大执法力度

四区卫健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各辖区的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增加监督频次,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筹措资金,加大对辖区二次供水管理单位的水质进行监督检测。

在监督检查中,重点检查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持卫生许可证供水情况专职或兼职供管水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情况;二次供水设备清洗消毒情况;二次供水水质及设施日常检测、维护定期公示情况;生活饮用水公共卫生应急机制,突发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等;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积极落实整改,跟踪问效,并对存在的严重隐患问题整改情况予以曝光,着力消除二次供水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当前二次供水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推进联动督导,参与源头治理

各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与住建、城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参加联合专项整治及督导检查,加大执法合力,建立完善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参与新建、在建小区的二次供水设备建设、竣工验收工作,提前发现及时纠正二次供水设备建设违规违法的行为,对建设之初未经合理规划,不符合卫生监督管理要求的小区,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并将情况报送同级住建、城管等部门。对于已建小区的二次供水设备要以水质监督监测为抓手,进行常态化日常监督工作,对于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依法依规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社会媒体上予以公示曝光。

市卫生监督局要抽调专业人员对四区二次供水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二次供水单位依法执业情况进行督查,并全市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落实跟踪整改。

五、加强普法宣传,提高群众饮用水安全意识

各区卫健部门要加大生活饮用水普法宣传活动力度,在利用好“生活饮用水宣传周”活动载体的同时,增加生活饮用水安全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频次,定期对各辖区卫生协管员、二次供水管理单位供管水人员和负责人进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知识培训,提高管理意识和守法意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媒介积极宣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南阳市城市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让百姓了解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和监管机制,对广大群众关注的饮用水卫生问题进行解疑释惑,引导群众形成科学的饮用水安全理念和正确的饮用水安全行为;各区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营造群众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南阳市卫生健康委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监督管理工作领

导小组名单及职责分工

2020年1111

附件

南阳市卫生健康委中心城区二次供水

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名单

  长:闫广州  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陈少禹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  副主任

王志昂  市卫健委副主任、二级调研员

李长德   市卫健委二级调研员

  员:杨    宋万新      曾保栓   

胡金聚  王延志      袁泽生   

姚春娟

二、职责分工

 
(一)综合监督科。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组织协调卧龙、宛城、高新、示范区及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职责;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或其他部门牵头组织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建立完善二次供水监管机制。

(二)疾病预防控制科。组织开展饮用水水质日常检测管理、分析评估及预警;组织协调饮用水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置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饮用水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法司法管理等工作。

(四)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饮用水安全事故(事件)的应急演练和急救处置。  

(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标准规范负责饮用水水质(含二次供水)日常检测分析、风险评估、水污染与有害因素的检测任务,及时上报检测信息、通报饮用水水质安全状况,指导县区开展相关水质检测工作;负责饮用水安全事故(事件)流行病学调查、事故原因分析等工作。

(六)市卫生计生监督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承担职责范围内的饮用水监督监测执法工作;督导指导卧龙、宛城、高新、示范区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二次供水单位底数调查核查;市区联合,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部门之间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南阳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11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