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南阳市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卧龙区、宛城区卫健委,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四院、市八院、市九院:
现将《南阳市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抓好落实。
南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4日
南阳市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河南省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家庭〔2019〕1号),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及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维护老年健康权益、满足老年健康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做好老年人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规范开展老年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二、项目目标
(一)了解和掌握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与需求。
(二)提高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的老年心理健康服务技能水平,增强常见老年人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
(三)提升老年人心理健康意识,改善心理健康状况。
三、项目点及承担单位
2020年选取第二批项目点5个,分别是宛城区仲景街道东关社区,项目承担单位为宛城区东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卧龙区光武街道工业路社区,项目承担单位为光武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卧龙区车站街道铁西社区,项目承担单位为南阳市康复医院;高新区百里奚街道中原社区,项目承担单位为南阳市第八人民医院;高新区百里奚街道岗王庄社区,项目承担单位为南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四、项目执行办公室及职责
第二批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执行办公室设在南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主要承担全市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的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各项目点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评估工作,负责各项目点转诊人员的接收、治疗;负责部分项目点的心理健康评估工作。
五、项目内容
(一)开展心理健康评估
对项目点常住65岁及以上老年人,以集中或入户的形式开展心理健康评估,了解老年人常见心理问题。评估时应当充分尊重老年人个人意愿。
(二)开展必要的干预和转诊推荐
根据心理健康评估结果对疑似存在早期老年痴呆症、中度及以上心理健康问题、精神障碍的老年人,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和转诊推荐,实现心理疾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六、时间安排
(一)项目准备阶段(2020年12月8日—12月15日)。各项目点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抽调心理健康调查人员,明确任务分工,开展相关培训。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6日—2021年1月15日)。在各项目点社区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调查工作。一是摸清辖区内常住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数量;二是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组织必要的心理干预和转诊推荐工作;三是完成信息录入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月15日—2021年1月31日)。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上报总结评估报告。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要充分认清“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的重要意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二)统筹推进。要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形成推进合力。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把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三)强化落实。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对任务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迟缓的项目点,要进行通报,督促整改。要注重实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四)注重宣传。要通过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积极宣传老龄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在全社会形成关心老龄健康工作、关注老年健康的良好氛围。
南阳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