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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卫生健康委惠企措施清单
信息来源:南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11-26

一是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梳理核对单位行政权力类别、项目名称、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根据“三定”方案明确的权责,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修改完善,实现权责清单工作规范化、法定化。依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中介服务。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三级十同”要求,建立统一的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卫健委123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制作了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收费标准、投诉渠道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全面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了“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

三是严格行政处罚决定处理流程。落实政务公开及行政处罚公示,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纳入“互联网+”监管。按照执法机构监督与医疗机构自评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医疗机构自我评价制度建设,切实履行依法执业、医疗质量与安全主体责任。

四是加强诚信文化宣传普及。认真落实《南阳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全市医疗机构实行信用评价,建立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评价扣分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做出行政处罚。印发了《南阳市医师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在医务人员中开展信用评价。

五是做好审批权限下放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进一步简政放权,印发了《关于明确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明确将婚前医学检查和产前筛查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审批权限统一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六是规范行政许可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放射诊疗许可办理流程,取消放射诊疗工作对市卫生计生监督局的委托,统一由市卫健委履行行政审批职能,制作标准化办事指南。

七是开展全程网办和跨省通办。认真落实医疗广告审查全程网办和“跨省通办”工作,进一步优化精简审批材料,取消“医疗广告审查”申请材料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2项材料;取消“医疗广告审查证明遗失或损毁补办”事项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材料,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到2个工作日。

八是探索实践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7个行政审批事项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涉及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医疗机构变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内容,进一步减轻申请人材料负担。

九是推行医疗首席服务员制度。在委直属和管理医疗机构中全面建立医疗首席服务员,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围绕宣传落实惠企便民政策、建立企业(家)医疗服务绿色通道、便利群众就医等内容,开展宣传、服务、座谈、交流等活动。

十是健全“万人助万企”工作考评体系。把领导干部帮助企业发展、解决问题等纳入考评重要内容,把考评结果与领导干部评先评优相挂钩,引导领导干部深入企业解决问题,当好企业“金牌店小二”,构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常态长效机制,形成关心企业发展的良好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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