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市健康教育专栏设置,提高卫生城镇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第三版)》等相关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窗口单位,社区,居民小区,公共区域,城乡结合部;村民(社区)委员会。健康教育宣传长廊参考此规范。
二、专栏内容
(一)内容科学适宜。主要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筒称健康素养66条)、《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吸烟有害健康、合理膳食、健康运动、病煤生物防制、呼吸道传染病防治、肠道传染病,以及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等为宣传内容。要结合季节变换特点,最大程度满足居民学习健康知识需求,引导居民提升健康意识,必须保证宣传内容科学性。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根据需要随时更换或增加内容。宣传内容不得有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不提倡有其他形式广告。每期必须有“吸烟有害健康”宣传和控烟、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内容。
(二)建立统一发布机制。每期健康教育专栏的宣传内容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发布。每期宣传内容应至少提前一周发布。
三、材质规格
(一)材质统一。应设立独立白钢材质框架,或者根据辖区实际采用其他材质,须规范、齐全、整洁。
(二)规格统一。根据不同单位公共场所的空间和面积设置,每块2平方米(宽2米×高1米)以上,宣传栏中心位置距地面1.5-1.6米高,应牢固、不影响通行、方便居民观瞻。健康教育宣传长廊长宽高应统一。
四、设置更新
(一)位置醒目,设置合理。专栏应设置于单位进出口、日常聚集活动的主要区域(如出入口、内部主要道路两侧、活动广场等)。依托墙体设置的专栏,墙体需干净,必要时进行清理刷白处理,不得遮掩。每个单位办公场所至少设置1块,出入口或人员主要活动场所至少设置1块宣传专栏。广场、公(游)园、农贸市场、建筑(待建、拆迁)工地根据规模设置1至3块。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处500米左右设置1块。
(二)内容规范,定期更换。专栏内容更换,医疗机构每2个月一次,每年不少于6次;其他单位和公共区域每3个月一次,每年不少于4次。栏内须标明主办单位、时间、期数。版块清晰,布局合理,图文并茂,色彩明快,字号大小、行距合适,正常视力者在1.5米处能清晰阅读。健康教育宣传栏每期内容要保存底稿并留有图片资料,及时装订存档。
五、管理维护
(一)名称统一。南阳市健康教育宣传栏。
(二)制作统一。专栏由每个县(市、区)卫生健康(爱国卫生)部门统一制作,或由辖区乡(镇、街道)统一制作。所在辖区社区、管理单位和制作单位共同负责日常维护。鼓励以社会购买服务形式制作、维护专栏。
六、其他
(一)除健康教育专栏外,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采取宣传折页、电子屏幕、健康知识宣教展牌等不同形式,提高健康教育宣传的可见率。
(二)此规范由南阳市爱卫办制订发布,自印发之日施行。
附件:健康教育宣传栏图样
主办单位: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版权所有: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中州路363号 联系电话:0377-63134088 电子信箱:nyswsj@163.com
豫公网安备 41130202000018号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17951号 网站标识码:4113000011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