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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卫健委——优化营商环境推行落实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不予处罚
信息来源:南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5-15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监管企业纾困解难,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健康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豫卫法规(202111号)精神,卧龙区卫生健康委积极推行在辖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决定,改由违法企业签署承诺书,引导当事人自觉尊法守法。

今年以来,卧龙区卫生监督所在具体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执法服务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当前着力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形势,对辖区多家监管企业涉及省卫生健康委提出的18种轻微违法行为中均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改由当事违法企业签署承诺书,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措施。这些相关企业负责人表示,不予处罚是对企业的人性关怀,避免企业因轻微违法染上“信用污点”,影响后续发展,这样的执法有力度、有尺度、更有温度!纷纷表示,今后将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全面提高员工健康安全意识,确保从业领域人群健康安全。

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点多、面广、量大,关系着企业的发展,卫生监督执法不能以罚代管,更不能“一罚了之”。下一步,卧龙区卫健委将在执法过程中积极思考,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上柔性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符合免罚清单的情形,将按照工作流程执行免罚程序,着力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真心实意为企业排忧解难,促进全区经济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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