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2023年上半年全市卫生监督信息工作通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卫健中心、卫管中心)、高新区卫生健康体育局、市卫生健康体育综合执法支队:
为贯彻落实全省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要求,推动全市卫监督工作任务完成,现将2023年上半年全市卫生监督智能办案系统、协管系统、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使用情况及“双随机、一公开”任务完成进度情况通报如下:
一、智能办案系统使用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全市使用智能办案系统办理案件537起,结案480起。
(一)使用智能办案系统办理案件情况排名依此为:邓州152起,社旗100起,桐柏34起,唐河32起,卧龙区27起,方城25起,淅川24起,内乡23起,西峡19起,宛城18起,镇平17起,南召13起,新野12起。
(二)按照结案案件数量排名依次为:邓州279起,方城39起,唐河35起,社旗28起,宛城26起,卧龙22起,内乡14起,桐柏8起,淅川7起,新野6起,西峡4起,镇平4起,南召1起。
二、卫生监督协管信息上报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全市巡查单位数量6143家,巡查数10182次,异常巡查数14次,异常巡查反馈数6,异常巡查反馈比42.9%。
(一)按巡查单位数排名依次为:邓州1922家,南召671家,新野564家,淅川501家,方城466家,唐河439家,镇平394家,内乡387家,卧龙278家,宛城212家,社旗136家,西峡96家,桐柏77家。
(二)按巡查数排名依次为:邓州3803次,新野1000次,南召996次,镇平989次,淅川603次,唐河571次,方城531次,宛城470次,内乡438次,卧龙340次,西峡187次,社旗175次,桐柏79次。
三、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使用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全市已自查医疗机构机构数量99家,全面自查完成次数21次,专项自查完成次数227次,日常自查次数完成191次。
按自查任务完成机构数量排名依次为:宛城19家,西峡16家,新野8家,镇平4家,桐柏4家,邓州3家,唐河3家,方城3家,卧龙3家,南召2家,社旗1家,内乡1家,淅川1家。
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成进度情况
2023年全市全年共抽检2707家单位,上半年全市完成率45.14%,查处案件63起,罚款金额96500元。
(一)按“双随机”任务完成率排名依次为:淅川县97.5%,桐柏县90.7%,卧龙区89%,新野县70.4%,唐河县63.59%,社旗县54.03%,镇平县53.28%,邓州市38.6%,内乡县35.39%,西峡县32.58%,方城县22.94%,南召县22.15%,宛城区3.33%。
(二)按“双随机”查处案件数量排名依次为:邓州市25起,唐河县23起,桐柏县6起,内乡县4起,卧龙区3起,其余县区均为0起。
(三)按双随机查处案件罚款金额排名依次为:邓州市43600元,唐河县33000元,桐柏县17000元,卧龙区900元,其余县区均为0元。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使用智能办案系统办理案件,是提高案件质量和执法效能的有效手段,省卫健委综合监督处要求应用尽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并及时反馈,下半年省里要组织进行答疑、并对使用不好的单位进行通报。
(二)及时关注协管系统内上报信息质量,对异常巡查记录及时反馈处理。
(三)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督促辖区内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开展自查工作。
(四)2023年全市“双随机”任务较重,各地在完成过程中要重视质量,特别是案件查处情况。双随机抽查结果、处理结果及案件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参照河南省卫生综合监督“4+4+1”考核评价表的数据标准,对年度卫生监督工作的关键项目进行梳理和完善。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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