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关于新野县妇幼保健院通过“二级甲等”评审的公告
按照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方案》,依据《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其实施细则(2016年版),经审核,新野县妇幼保健院符合“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基本要求。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2日。
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南阳市卫健体委行政审批科
电话:0377-61387605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县)仲景街道范蠡东路1666号3号楼三楼市卫生健康体育委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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