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卫健中心),委属和管理医疗卫生机构: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按照《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阳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宛卫医〔2024〕14号)要求,结合我市医疗质量管理的实际需要,通过对医疗机构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论证、答辩,经研究,同意依托南阳市中心医院成立南阳市血液内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成立南阳市罕见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成立南阳市医学信息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上各质控中心专委会任期与质控中心管理周期一致,均为4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一)南阳市血液内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主任委员:
李 超 南阳市中心医院 主任医师
副主任委员:
向金峰 南阳市中心医院 主任医师
党惠兵 南阳医专一附院 主任医师
常占国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姚金晓 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翟焕阁 南阳南石医院 副主任医师
委员:
惠燕红 方城县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田秋生 南阳医专一附院 副主任医师
郭春花 南阳市中医院 副主任医师
孙 路 社旗县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罗志远 唐河县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刘军燕 淅川县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郑 丹 邓州市中心医院 副主任医师
张 可 镇平县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徐永欢 西峡县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石正伟 南召县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刘 杰 桐柏县人民医院 主治医师
王 园 新野县人民医院 主治医师
李俊翰 内乡县人民医院 主治医师
侯顶峰 南阳油田总医院 主治医师
秘书:
王瑞娟 南阳市中心医院(专职) 副主任医师
毛沛沛 南阳市中心医院 副主任医师
信息员:
刘苏慧 南阳市中心医院 主治医师
(二)南阳市罕见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主任委员:
党惠兵 南阳医专一附院 主任医师
副主任委员:
张松雨 南阳市中心医院 主任医师
惠燕红 方城县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朱海超 南阳医专一附院 副主任医师
张晓东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姚金晓 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委员:
刘 琳 南阳市中心医院 副主任医师
田秋生 南阳医专一附院 副主任医师
翟焕阁 南阳南石医院 副主任医师
张 可 镇平县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徐永欢 西峡县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刘军燕 淅川县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孙 路 社旗县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刘 莉 邓州市人民医院 主治医师
张中琳 南召县人民医院 主治医师
罗志远 唐河县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王 园 新野县人民医院 主治医师
王艳玲 内乡县人民医院 主治医师
秘书:
杨 琪 南阳医专一附院(专职) 副主任医师
刘 硕 南阳医专一附院 主治医师
信息员:
苏 悦 南阳医专一附院 住院医师
(三)南阳市医学信息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主任委员:
冯东建 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高级会计师
副主任委员:
李 旭 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苏 静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高级经济师
段运朋 南阳市中心医院 工程师
王泽生 南阳医专一附院 工程师
海喜波 镇平县人民医院 工程师
委员:
高 超 南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王治国 方城县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李 冰 西峡县人民医院 高级工程师
禹 丰 南阳南石医院 工程师
易文科 南阳油田总医院 工程师
谢丰芝 唐河县人民医院 工程师
余 博 邓州市中心医院 工程师
党海林 邓州市人民医院 工程师
陈 波 新野县人民医院 工程师
吕昊欣 淅川县人民医院 工程师
王 磊 社旗县人民医院 工程师
王海萤 内乡县人民医院 工程师
郑 伟 桐柏县人民医院 工程师
杨明武 南召县人民医院 工程师
秘书:
车 飞 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工程师
信息员:
曹 洋 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工程师
二、质量控制中心的工作职责
(一)分析本专业领域医疗质量安全现状,研究制定质控工作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指导评价方案、培训方案等;
(二)根据工作需要制定、落实本专业的质控指标、标准、制度等,采取相应的质控措施推进实施;
(三)根据本专业质控工作需求,每年至少开展2次医疗质量专题培训,有计划提高人才队伍质控素养与技术水平;
(四)以目标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加大调查研究力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质控工作会议,至少开展1次指导评价等工作,交流质控经验,引领下级质控中心,指导质控对象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为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决策提供依据;
(五)经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同意,发布质控工作通报、年度质量安全报告等;
(六)运用质控网络信息化优势提高调研、培训、指导评价等质控工作效率,加强数据信息挖掘和利用,探索完善数字质控模式;
(七)完成市卫生健康体育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质量控制中心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我市本专业质控中心的日常工作;
(二)贯彻落实质控中心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三)定期召开专家委员会工作会议,组织专家委员会全体成员学习掌握医疗质量控制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规范、指南和标准等;学习、交流本专业最新理论与进展;
(四)负责本专业质控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评价,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抽查复核;
(五)定期向市卫生健康体育委报告本专业质控现状、存在问题、对策、意见和建议;
(六)完成市卫生健康体育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负责对质控中心及其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工作检查和考核。对检查和考核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停止其质控资格,限期整改或重新选定。
(二)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属和管理医疗机构,要配合支持市质控中心的工作,服从其质量管理,积极参加有关会议和培训,保障工作落实。
(三)各质控中心的责任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作例会、经费管理、信息安全、考核评价等制度,为质控中心提供场地、办公设备和必要经费,加强管理,促进质控中心履职尽责。
(四)各质控中心应根据职责定位,基于本专业医疗质量安全现状,以年度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和质控工作改进目标为核心,兼顾专业质控指标,遵循可操作、可衡量原则,动态完善长期工作规划,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年初向市卫生健康体育委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年中和年终上报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持续提升循证管理等精细化管理水平。
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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