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校验(3月)
2026-04-07 来源: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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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政务事项内容及办理结果 | 办结日期 |
| 1 | 新野县人民医院 | 医疗机构校验/同意新野县人民医院通过医疗机构校验,同步核定以下事项:1.将精神科(门诊)(15);精神卫生专业(15.02)核定为:精神科(15);2.核减:核医学专业(32.04)。 另,对该院的医疗延伸点(地址:新野县北环路朝阳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东)提出专项整改要求 | 2026/3/17 |
| 2 | 南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 医疗机构校验/同意南阳市第六人民医院通过医疗机构校验,同步核减儿科(07) | 2026/3/20 |
| 3 | 内乡县人民医院 | 医疗机构校验/通过医疗机构校验 | 2026/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