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时间的通知
各县区卫健委(社会事业局、卫管中心),委属和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护士执业注册灵活性,提升医疗机构人才招收便利度,现对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时间进行调整。自2021年9月6日起,凡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的人员可随时申请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见附件。为提高办理效率,请各医疗机构在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前主动与市卫健委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做好对接,提前安排好注册时间。
联 系 人:郎 静
联系电话:61387603
附件:护士执业注册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
南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
护士执业注册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
一、注册对象及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原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二、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
(一)线上操作
办理护士执业注册业务(含首次注册、重新注册),首先需由护士本人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网址:http://211.144.139.157/)-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个人端)提出申请,然后由医疗机构通过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医疗机构版)进行业务确认。
(二)线下办理
线上提交信息后,线下的办理程序和提交材料需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卫医〔2019〕31号)有关规定执行。注:身份证原件由拟聘执业机构审核。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1)一式2份;
2.护士执业注册承诺书(表2)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加盖拟聘执业机构公章)
4.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
5.临床实习证明原件;
6.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丢失或损坏,可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汇总表(表3)
8.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4张。(2张分别粘贴在《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贴照片处,1张粘贴在第一份申请表的第二页右上角,供制执业证使用,如重新注册者需粘贴至护士执业培训考核合格证明表中,艺术照、ps照片、一寸照片等不予受理)
三、重新注册
被注销注册以及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且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护士,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第二条的规定提交材料;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或护士执业证书未及时延续注册超期3年的,还应当提交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护士执业培训考核合格证明表格可从市卫健委网站下载(市卫健委网站-行政审批栏-表格下载)。
四、注意事项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第二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或三级专科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护士执业培训考核合格证明表格可从市卫健委网站下载(市卫生健康委网站-行政审批栏-表格下载)。
(二)全市护士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注册的,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受吊销《护士执业证》处罚的,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各县区卫健委须及时注销注册。
(三)填表要求:用黑色签字笔或蓝黑色钢笔填写或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空格。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凡要求的材料要按顺序提交,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用夹子整理成册。
(四)各单位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需提前2天把护士执业注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nyxzspwsj@163.com邮箱。
(五)执业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补发证书等相关表格严格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卫医〔2019〕31号)规定格式执行。表格可从市卫健委网站下载(市卫健委网站-行政审批栏-表格下载)。
(六)鉴于我省中职学校毕业证已实现网上查询(http://www.vae.ha.cn/),凡持有2005年以后入学的我省中职学校毕业证申请注册人员,不再提交入学审批表和学籍档案。2005年以前入学的毕业证书需提交入学审批表和学籍档案;持外省中专毕业证的需提交学籍档案;持外省大专、本科毕业证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电子学历查询验证表 (要求有效期为6个月内)。
表1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姓 名:
执业证书编码:
填 表 时 间: 年 月 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仅供申请护士执业注册使用。
2.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内容具体真实,字迹端正清楚。
3.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4.学历应当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最高学历。
5.健康状况填写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6.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7.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或者未评定。
8.首次注册人员现工作单位相关信息可不填写。
9.首次注册、变更注册等需拟执业机构填写意见,延续注册需执业机构填写意见。
10.使用的照片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姓名 |
性别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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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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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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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护士执业 考试时间 |
是否首次注册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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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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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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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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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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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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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执业机构 |
工作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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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登记号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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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区) 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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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科室 |
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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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类别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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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执业机构 |
工作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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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登记号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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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区) 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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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工作科室 |
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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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工作类别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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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因何 种原因受过何 种奖励或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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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因何 种原因受过何 种处罚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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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说明的 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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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学习经历(与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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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学校名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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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经历(与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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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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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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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执业机构意见 |
意见:□同意 □不同意 负责人签字: 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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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机关 意见 |
意见:□准予注册护士执业证书编号: □准予变更注册 □准予延续注册 □不准予注册 不准予注册理由: 印章 年 月 日 |
表2
护士执业注册承诺书
本人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第五条、第六条所列的条件与标准,没有《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不予注册的情形,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第五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六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一)无精神病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第二十条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表3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汇总表
XX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毕业院校 |
学历 |
毕业时间 |
学制 |
首次注册/重新注册 |